《网络安全审查办法》自2022年2月15日起施行

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
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
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  
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
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部
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
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
中国人民银行
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
国家广播电视总局
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
国家保密局
国家密码管理局

第8号

  《网络安全审查办法》已经2021年11月16日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2021年第20次室务会议审议通过,并经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、工业和信息化部、公安部、国家安全部、财政部、商务部、中国人民银行、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、国家广播电视总局、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、国家保密局、国家密码管理局同意,现予公布,自2022年2月15日起施行。
 
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主任  庄荣文
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  何立峰
工业和信息化部部长  肖亚庆
公安部部长  赵克志
国家安全部部长  陈文清
财政部部长  刘 昆
商务部部长  王文涛
中国人民银行行长  易 纲
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局长  张 工
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局长  聂辰席
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主席  易会满
国家保密局局长  李兆宗
国家密码管理局局长  刘东方

2021年12月28日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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